小半天后,他一脸便秘的去后头县衙后院回禀,“大人,他什么都不肯说,小的抽了两鞭子他都没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唐县令刚用了晚食,正在净手,闻言冷笑道:“不肯说就算了,直接以逃奴的罪名发卖到矿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衙役应下,躬身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说名字,不说住处,衙门便能直接认定他没有户籍。

        什么人没有户籍?

        就是流民也是有籍的,只是人家不归乡,不事生产也不纳税才叫流民,这世上只有两种人没有户籍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是野人,二就是逃奴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朝还算仁厚,野人大部分是以安置为主,但对逃奴就不会那么客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拘捕的过程中死人都不算事儿,抓了以后直接丢到矿里去,或是充作官奴,每天只干最重的活儿,再或是直接输往边关当军奴使用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论哪一条处置措施都能把人吓死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第二天一早,唐县令刚到衙门,衙役便来汇报,“大人,他屁滚尿流的全交代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唐县令慢悠悠的喝了一口茶后才道:“提上来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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