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餐选择披萨填饱肚子,安妮便要投入到工作中去,每逢客场比赛是最忙的时候,不像在洛杉矶主场那么便利。
晚上十一点,林峰开着车在明尼阿波利斯街上闲逛,这辆车租了两天,让他停在车库里总觉得有些浪费。去哪里好呢?林峰突然有了主意,他要去标靶中心旁边的训练馆打会球,那是24小时开放的球馆,球员们可以随时去那边练习。
上场打马刺发挥出色,林峰打算继续保持状态,临近午夜去球馆似乎有些晚,但这种感觉还不错,就好像凌晨四点的洛杉矶。
明尼阿波利斯不如洛杉矶繁华,晚上这个点钟路上行人很少,但是几家大型夜店外面还是很热闹,各色跑车以及俊男靓女。
林峰开车经过的时候甚至有超短裙美女跟他打招呼,但现在他的兴致全在篮球上,那个圆鼓鼓的家伙永远不会开口抱怨,你把它拍到地上时很快就会弹上来,是最忠实可靠的朋友。
森林狼是一支年轻的队伍,1989年初入联盟的前几年经常垫底,直到他们选中了天才高中生凯尔加内特,这才迎来球队历史上第一位全明星队员。
站在标靶中心外面,里面就是明天将要奋战的地方,林峰总是对这种事情充满热血,体内流淌着加里史密斯的血液,那是个真正热爱篮球的家伙,把篮球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。
旁边的训练馆不大,大概就是一块封闭篮球场和些常见的训练器材。看样子平时无人管理,尤其是在半夜,更不可能有人会来这里。
午夜时刻,球员们要么蒙头大睡要么在各种派对上嗨皮,尽情享受高工资带来的畅快生活。
快要进训练馆时,林峰隐约听到了篮球拍击地板的声音,像是有人在里面打球,但整个训练馆漆黑一片,没有任何灯光。
虽然心怀社会主义科学,但林峰的心脏也是咯噔一下,难道幽冥界也有篮球赛?或者说这个世界上自己并不是那个唯一的幸运儿。
他没有退缩,毅然决定进入球馆,倒要看看在黑暗中打篮球的到底是人是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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