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詹认为让林峰过来是对的,因为他真的很有语言天赋。

        没多久进来一辆白色敞篷法拉利,挂着当地的拍照,一个满是纹身的家伙从车上跳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用问也知道,他是J.R·史密斯,从带刀侍卫到时灵时不灵的神经刀,再到现在的“铁棍”,球场上的不悦丝毫不影响JR私下里的快乐。

        自从老詹远走洛杉矶,JR就一直跟球队闹矛盾。尽管已经是两个女孩的父亲,但依然不改桀骜不驯的风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嗨勒布朗,没想到你还敢回来,这里可是我的地盘,做好了吃子弹的准备?”

        JR一副街头混混风格,说话做事雷厉风行。

        见到林峰就像经常见面的朋友一样熟,反而林峰显得不太自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平常生活里都是哈特库兹马这样的学院派少年,一个史蒂芬森就是“刺头”的极限,没想到JR比芬森要街头十倍。

        从他现在的样子能够想象当初老詹身边的那个“带刀侍卫”,能动手绝对不叨叨的主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记住了加里,你干了保罗那么我们就是朋友,但是勒布朗会不高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完后JR自顾自地哈哈大笑起来,搞得林峰有些尴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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