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也不能总吃烤肉,这些你还是带着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贾氏送吴氏回家,被赵里正的妻子花氏强留用了晚饭,由赵良秀打灯送了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蓝怡已经烧好热水,等着贾氏回来她先舒服地在温室内泡了热水澡,洗去这几日的疲累。温室内的黄瓜条已经长得半大,再过几日就能摘了。种下的一畦大红果也就是西红柿植株已经有一尺半高,刚听宇儿说有一株底部开出了一簇黄色的小花,蓝怡一遍擦洗头发,一边借着火光仔细观察却没有发现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是光线太暗了些,蔬菜的颜色不够鲜绿,长势也不算太好。但自入冬后,天一直未降雪,山间少了湿润,多了几分干冷,朝廷也下了文书要各村保护山林,谨防山火。能在这样的天气中还拥有如此一片绿色,是十分难得的。今年村里扣了温室的人家听说都卖出了好价钱,她家温室内的小葱、韭菜、菠菜、莴苣和芹菜也已经被二叔用牛车拉着卖过两次,收入了近十贯。

        十贯,现在对蓝怡来说并不算多,但对村里人来说却是不少。足够买一亩良田、建造村里人居住的茅屋三间、给待嫁的女儿置办体面的嫁妆。蓝怡在周卫极送她的《大周奇节》上读到过这样的一个故事:

        离着登州不远的曹州有一商人于令仪,为人宽厚,晚年时家道殷实富足。一天夜晚有盗贼进入于家被擒获,原来是邻居的儿子,招供说迫于贫困,不得不偷盗。于令仪问他想要什么?回答说:“得十千,足以衣食。”于今仪遂给了他10贯钱。“盗大感愧,卒为良民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方孔钱穿在绳子上,每一千个为一贯,折合纹银一两。大周乡下的货币流通最多的是方孔铜币,而不是纹银,所以大伙还是习惯用几贯呼之,而非纹银几两,只做大生意的商人们才喜用两来合算。

        由这个故事可知,“十千”也就是十贯,足够生活贫困的一户人家解决饥寒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,大周律法有记载,“凡断谳奏狱,每二十贯以上为大事,十贯以上为中事,不满十贯为小事。大事以十二日,中事九日,小事四日为限。”也就是说大周案件,涉案金额十贯以上就属于中事,朝廷的司法部门必须在9天内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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