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指挥军队,击溃眼前的俄军,然后去抄俄国人的后路,赢得这次会战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有高难度的事情,还是让盟友们上吧!在蒙特斯看来,他手中有战斗力的部队也就是五万英军,最多再加上两万撒丁军队,奥斯曼人根本就指望不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对面的俄军也有七万多,还有一支保加利亚游击队,游击队战斗力不值得一提,估计和奥斯曼人半斤八两,两者恰好相互抵消。

        用七万对七万,就算是赢得了胜利,也非得损失惨重不可。

        蒙特斯只是来靠谱战功的,可不是自找麻烦的。国内的官僚们可不会在乎,他们在战场上的贡献,人家只看战果。

        简单的来说,就是干掉了多少敌人,又付出了多少代价。前面法国人深陷重围,都可以打出1:13的交换比,他们现在十万打七万,必须要打的更加漂亮。

        游击队不在伦敦官僚们的考虑范围之内,不能计入战绩中,他们只认正规军。

        没和俄国人交手前,蒙特斯还是很有信心的。交手过后,这种信心就没了。综合战斗力来说,英军确实占优势,但是这个优势并不明显。

        至少五万英军还打不赢七万俄军的,如果对面的俄军都没有换装,那么凭借火力上的优势,也不是没有办法做到。

        换装前俄军使用的步枪射程只有200码,英军步枪的射程超过1000码,在射速上英军步枪也要快至少百分之三十,火炮上的优势更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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