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支持奥斯曼帝国的同时,格拉斯顿也抛弃了自己提出的“光荣孤立”政策。
这是他登上首相之位前提出的六项原则:
1在国内建立良好的政府;
2在国外维护和平;
3使欧洲各强国保持协调;
4不与他国结盟;
5承认所有国家的平等权利;
6同情自由。
这六项原则的基本点有两个:一是在欧洲大陆各国中协调斡旋,以建立所谓的“协调的欧洲”;
二是避免与欧洲其他国家结盟,以保持自己的行动自由,实现“光荣孤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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