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氏上街抓药,被毛仁兴看见,惹出祸端。
毛仁兴有心算计,买通县学上的生员,哄着戴兴国吃酒,签了卖人契约。过后,毛仁兴带了手下,去戴家接人。
王氏认出他是调戏自己之人,不肯跟着走,拿了菜刀出来撵人。
不知是对方恼羞成怒,还是撕把间手误,王氏刀刃加身,因此损命。
命案归到清苑县衙,知县以“误伤致死”立案。因伤人者手中有王氏身契,“从误伤至死”又成了“失手打伤奴婢论”,减等处置。最后判罚银二百两,徒三年。
案宗送到知府衙门,朱之琏却是瞧出不对。
戴兴国已经取得功名,即便是家贫孝母,也没有卖妻的道理。如此得了“不义”之名,往后在仕途上就要为人诟病。
他在官场三十多年,判过多少案子,哪里瞧不出其中的猫腻。
死者是有妇之夫,杀人地点又是王氏夫家,多半是“歼杀”。加上是白曰命案,少不得有仗势威逼嫌疑。如此草率结案,民妇又成了奴婢,本委实显得怪异。
等他寻访一番,得知是位孝妇,闻其孝行,心生敬意,查得便更仔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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