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此时的他也没资格要价。
只不过,违约金条款、签约年限等等,牵涉到他的前途,所以他必须争。
因此,薪水少一点他完全没意见。
比如违约金,没有这个条款的话,俱乐部就可以对想要引进他的豪门漫天要价,最后阻碍程海的转会。
甚至直接将程海定义为“非卖品”,就可以将程海锁在多特蒙德三四年。
而有违约金的话,有意引进程海的俱乐部就可以直接出违约金将他带走。
对程海来说,这无疑是非常需要的条款。
因为他明白,在系统外挂的帮助下,他的进步速度会非常快,肯定超乎多特蒙德俱乐部管理层的想象。
还有签约年限,他也不想签6年,最多4年顶天了。
形象代言分成,背靠华国市场,用不了一个赛季,他的形象代言费就会飙升到非常高的地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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