鬼神志怪话本上都是这么说的。
希望那些野物修炼成人后,助一助来世的我万事顺遂。
然而好景不长,贫穷打破了我与那些野物的宁静生活。
我身上没几个银子,只有春姨当初带在我头上的那支镶宝玉花金钗,纠结了许久还是没把它拿出去换银子。不是舍不得,真不是,只是觉得春姨那么喜欢金银,这支金钗她大概只是忘了取回了,若是被她知道金钗被我拿出去当了,她大概会拿着砍刀追杀我二里地!
“多可怕呀,是吧?”我一边给兔子喂着野菜,一边自言自语,“春姨那个人啊……忒狠辣……”
我长长叹了一口气,转念一想:“仔细想想,这次的事我也没受什么损失,还如愿离开了寻欢楼。要不……就不跟她计较了?唉,其实我十岁那年还不小心打碎了她一个玉镯,她也没怪我,要不……就当扯平吧?而且我八岁的时候调皮爬到屋顶上,还摔碎过她几块儿琉璃瓦来着,这么算来我还欠了她的?”
“哎?不对啊?怎么我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呢?”越想越不对劲,我连忙拍拍自己的脸蛋,企图让自己停止这些荒唐的想法。
半晌,我颓然埋下头去,“算了,我就是舍不得。真不争气,被卖了还要替人家数钱。”
“老天爷你不公平啊!别人随便就能赚五千两,我一个铜板都没有!”
为了省钱,我已经吃了许多天的素菜了,吃到我脸都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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